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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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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中国海关》杂志2017年第10期“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”,对企业的守法合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在这样的新形势下,企业该如何提升自己,修炼“内功”?2017年6月28日,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《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,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。自2017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,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全部章节商品,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,自此,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。变革内容本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“ 两个中心,三项制度”,“两个中心”是指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。“三项制度”包括:一是“一次申报,分步处置”的报关单审核管理制度;二是企业自报自缴税款、自行打印税单,海关全程抽查审核的税收征管制度;三是整合全国海关监管资源的协同监管制度。对企业的影响本次改革是对海关原先监管体系的重大变革,主要表现为:对企业的申报从审核制转变为受理制,以减少人工干预,强化企业申报责任;企业自报自缴税款,以强化企业自觉纳税的义务,减少纳税争议;海关总署通过“两个中心”对企业通关数据的审核实现了专业化、集约化和智能化,以期解决执法不统一问题。同时,改革可使海关增强实际监管力量,对企业守法合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:➽小问题可能会累积成大问题海关从审核变为受理后,一方面不再有关员进行审单操作,申报中存在的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,或导致逐月逐年累积,但被海关事后审核一旦发现,可能给企业带来处罚甚至降级等严重后果。按照目前海关办案条件,企业漏缴税款大于人民币20万元就可以定性为走私案件,由海关缉私局立案。➽申报不规范被发现的概率增加另一方面,税收征管中心按章节复核全国归口章节报关数据,随着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引入,实现了通关数据复核的专业化、集约化和智能化。...